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研究报告2021(2020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总结)

电子商务 177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研究报告2021,以及2020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总结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我国电子商务的现状是怎样的?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研究报告2021,以及2020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总结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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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的现状是怎样的?

电子商务正在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主题,围绕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也在逐步建立起来,所有准备或者正在开展电子商务的工商企业都应当了解其交易的法律环境,采取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交易方式,以便有效的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

一、电子商务是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并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电子商务(是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并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电子商务是指基于数据(文本、声音、图象)的处理和传输,通过开放的网络(主要是Internet )进行的商业交易。

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活动;广义电子商务涉及到内部网(Intranet)和Internet等领域,它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利用前所未有的网络方式将顾客、销售商、供应商和企业员工联系在一起,将有价值的信息传递给需要的人们。

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只是从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最初只表现为相对少数的大公司通过EDI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并没有形成规模经济的局面。从1997年开始,电子商务却发生了质的飞跃,随着Internet的飞速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商务应用的成本大大降低,使它能够超越大公司的应用范围而成为一个全球性新的经济现象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我国电子商务实践和研究起步较晚,其立法相对较为滞后,虽然新合同法已正式承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但我国现行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尚无相关的内容和规定。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我国现已进入电子商务的推广和运作阶段。

研究相应的法律对策,加强电子商务立法,以建立复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法律制度,将有助于电子商务正常发挥其效益,有助于保障电子商务用户的合法权益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子商务的成功应用大多是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和欧洲。

对于我国来说发展电子商务充满了困难和阻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步入攻坚阶段,传统的计划经济手段正在消减,市场机制尚未健全。各类企业在进入市场的同时,也必须进入电子商务市场,这对中国所有的企业来说都是严峻的考验。再有开展电子商务所需的网络设施、安全保障手段比起其他国家有相当大的差距。

三、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具有跨度大、安全性低、速度快、技术含量高、发展模式多等特点,本次调查的电子商务企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安全问题。

这是电子商务企业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交易安全问题只要体现在窃取信息、篡改信息、假冒、恶意破坏、信息保密性、交易者身份的确定性以及网络故障等,单纯依靠技术不能真正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如何能确保交易安全,相应的法律制度是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由于电子商务网站的内容是数字化信息,且属于开放网络,文字、声像等信息容易被窃取和复制,商标容易被误用,这些对知识产权形成了新的挑战。

(三)电子合同问题。

这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与客户间发生法律纠纷的一大原因,行业B2B电子商务企业对此问题反映的标记集中。

(四)电子证据的获取和认定。

当电子商务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结,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电子证据的获取和认定。由于虚拟网络中信息具有易变性,锁定或获取侵权证据难度极大,给解诀纠纷,惩治不法行为带来了巨大困难。保证网络环境下信息的稳定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是科技和法律的双重课题。

(五)个人隐私的保护。

网络信息呈开放或无序状态,传播范围广,各种木马、恶意程序等网络病毒能够直接涉及并威胁每个消费者的信息,着涉及到技术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在网购C2C电子商务企业中,个人隐私泄露是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之一。

(六)网络高科技犯罪问题。

我们常常听到某某网站被黑,游戏账号、网银账号被盗等是网络高科技犯罪的具体体现。由于网络信息流动常呈现处于无序状态,难以管理和控制,容易对信息安全造成损害,加之软件技术的发展,带动计算机自动化能力的提高,使高技术犯罪日趋严重。

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金融犯罪、盗用商业机密、对加密的内容进行解密等新型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为规范电子商务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996.2.1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

通过上网搜索和看书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情况进行分析,我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一种亚健康的快速发展状态,有两个鲜明特征,一是发展快,十一五期间,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达到30%以上,是由电子商务引发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各种负面新闻充斥各种媒体,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不仅抹黑了电子商务的整体形象,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而且也严重影响消费者参与电子商务的热情和信心,这种法律困境引发的亚健康状态成为侵蚀电子商务机体的一大毒瘤。

2、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严重滞后,一方面没有指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以及调整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出台的涉及电子商务的规范性文件覆盖面狭窄,只能解决某一或某一领域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而且法律层次低尚未真正形成切实有效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电子商务法律环境不容客观。

3、加强电子商务立法,完善法律体系是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坚强保障。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期,201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8亿元,预计2014年将突破20亿元,如此庞大的经济模式以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发展保驾护航,势必将严重扰乱正常的政治、经济、生活秩序。因此,加强电子商务立法,完善法律体系迫在眉睫。电子商务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并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要注意和国际接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立足本国,并与国际惯例接轨;跟踪电子商务的最新发展,边制定边完善;与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相协调;注重立法的可操作性,加强执法力度;防止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际脱轨,流于形式;防止过于条条框框、条纹不清,法律调整不具可行性。

防止权衡不均,过分保护一方面利益而忽视另一方面利益;注重法律保障作用,建立相应的监管保障体系。

2021电商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是什么?

一、下沉市场,拥抱农村

2020年电商的中心词是下沉市场,道理很简单,城市用户少之又少,增量用户几乎都在下沉市场。有数据显示,淘宝新增用户有70%来自下沉市场,拼多多有64%。这意味着,在下沉市场,用户增量市场空间只会更小。

此外,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印发的《发展规划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在下沉市场,除了阿里和拼多多,京东、苏宁等电商巨头也会陆续加入。因此,2021年下沉市场竞争会更加白热化。

二、直播/短视频电商

近一年来,我们的消费选择基本被网红所决定,消费路径中的种草、做功课、点击购买等环节,都有网红参与的身影。而2018年才上线的快手电商,2019年的交易额就已达到超600亿规模,抖音虽然没把电商作为主要发力点,但交易额也有200亿的规模。

直播短视频电商能有这个威力,完全是由于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在观看短视频、直播中得到了满足,从而花更多的时间在APP上。通过直播、短视频平台,就能做到传播、种草、购买三效合一。因此,2021年社交电商平台将会加码直播、短视频方向,直播、短视频也将成为电商平台的标配。

三、私域流量

由于电商平台获取流量成本不断上涨,消费者获取购物商品信息成本变高,商家从平台获取消费者的成本也水涨船高,于是,“私域流量”应运而生。

商家通过各种方法把用户吸引到自己的自媒体、社群里,通过运营来降低获客成本、提高转化率。可以预见的是,在社交电商领域,通过个人IP深耕私域流量的个体户或者公司,更有机会获得电商上的成功。

未来,将继续聚合上游权益产品链,价值赋能合作企业,深度服务用户,高效运营,降低获客成本,提高转化率,打造全链路的电商营销体系,助力更多平台在社交电商中掘金。

2021电商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是怎么样的?

2021电商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分别是:

2021电商行业发展现状是:总体情况是电子商务服务业属于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十年的迅猛发展,在物流快递、在线支付和电子认证等服务业发展推动下,电子商务服务业快速发展。

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达5.45万亿元,较2019年增加了0.98万亿元,同比增长21.9%。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线下遭遇关店潮,线上服务需求迅速增长。

直播购物、网上支付、无接触式配送、上门退货等成为疫情下消费者网购的“新常态”,商家对于IT解决方案、新型营销服务、专业运营服务、物流服务的需求直线上升。

2021电商行业发展趋势是:

1、人们对APP的依赖不断提升:2020年,全网用户对移动互联网依赖度进一步加深,人均单日使用时长及打开APP个数均有一定程度提升。

2、移动购物APP偏好最强:从APP用户人均日使用时长来看,随着线下生活场景的线上化转移,用户的使用程度也在不断加深2020年12月,从APP月均使用时长和使用次数来看,移动购物排行前列,月均使用时长和次数分别为545.1分钟和162.3次。

3、综合电商APP用户体量庞大:移动互联网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社交、电商、视频*** 及支付等领域TOP1 APP在行业渗透率均超五成。具体数据来看,即时通讯、综合电商分别为10.77亿人和9.92亿人排名前列;支付结算和浏览器渗透率最高,分别为94.7%和68.3%。

主要的电商模式是:

1、B2B–企业对企业:B2B ( Business to Business)是指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供需双方都是商家(或企业、公司),她(他)们使用了互联网的技术或各种商务网络平台,完成商务交易的过程。电子商务是现代 B2B marketing 的一种具体主要的表现形式。

2、B2C–企业对个人:B2C 是 Business-to-Customer 的缩写,而其中文简称为“商对客”。“商对客”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零售模式。

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互联网开展在线销售活动。B2C 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等消费行为。

3、C2B–个人对企业:C2B(Consumer to Business,即消费者到企业),是互联网经济时代新的商业模式。

这一模式改变了原有生产者(企业和机构)和消费者的关系,是一种消费者贡献价值,企业和机构消费价值(Consume Value)。

C2B 模式和我们熟知的供需模式(DSM, Demand Supply Model)恰恰相反,真正的 C2B 应该先有消费者需求产生而后有企业生产,即先有消费者提出需求,后有生产企业按需求组织生产。

通常情况为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定制产品和价格,或主动参与产品设计、生产和定价,产品、价格等彰显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生产企业进行定制化生产。

2021电商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是什么?

2021直播电商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据了解,直播电商属于网络直播的一个分支,直播电商是在淘宝、蘑菇街、京东商城、唯品会等电商平台相继推出直播业务后兴起的一种泛*** 类直播。

电商店铺的店家或模特主播在直播间通过借助视频录制工具,将店铺所售的商品展示给用户,并为用户答疑解惑,提供实时的客服服务,从而增进与用户的互动,激发用户购买力的行为。

据中研普华研究咨询报告《2020-2025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投资战略咨询研究报告》分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直播为代表的KOL带货模式给消费者带来更直观、生动的购物体验,转化率高,营销效果好,逐渐成为电商平台、内容平台的新增长动力。随着直播业的崛起与头部主播高盈利的激励,直播业的竞争也会更激烈。

内容垂直化将成为直播行业的主要趋势,平台将更多地聚焦在某些特定用户群体的需求。

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中国直播电商产业研究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达3.88亿。2020年,我国直播带货整体规模突破1万亿元,预计2021年将接近两万亿元的规模。

商务部4月底举办的“双品网购节”(品牌建设和品质消费)活动期间,全网直播约71万场次,累计40亿人次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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